作者:黄志勇
作者:吴迪颖
作者:吴毅伟
前言
据海关总署公布,2019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4198起,同比增长16.8%。走私犯罪已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常见的犯罪类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作为最常见的走私犯罪之一,有必要对此罪名进行梳理分析。
本报告针对福建省近五年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展开统计摘录,并匹配可视化图表,梳理此罪名下走私方式、强制措施、偷逃应缴税额、定罪量刑等问题,以求为走私犯罪办案实务提供借鉴。因篇幅较长,本报告分为上下两篇发布。
检索路径及检索结果
1.案例来源:Alpha案例库
2.检索罪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3.检索条件:
(1)案由: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时间:2015年-2019年
(3)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9个省辖市的中级法院
4.案件数量:205件(在“Alpha案例库”中,笔者以上述检索条件搜索了福建省法院系统2015年至2019年对该罪作出裁判的案件,共得案件547件,去除317件执行案件,再去除25件法院认为不适宜公开和部分重复的案件,本文共得有效案件205件。)
(特别说明:受数据来源、专业理解等因素所限,本报告数据分析结论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仅供参考。)
正文共:5424字
预计阅读时间:14分钟
一 | 案件数量分析 |
二 | 犯罪主体分析 |
三 | 共同犯罪情况 |
四 | 走私方式统计 |
五 | 强制措施适用情况 |
六 | 偷逃应缴税额情况 |
七 | 定罪量刑情况 |
一
案件数量分析
二
犯罪主体分析
三
共同犯罪情况
四
走私方式统计
五
强制措施适用情况
六
偷逃应缴税额情况
七
定罪量刑情况
在同时追诉多名被告人的60个案件中,常出现多人共同实施同一个走私行为的情况,此时针对同一个走私行为的多名被告人作为考察对象。据统计,罚金比在80%-120%的有29个,占比48.33%,高于120%的有3个,占比5%,低于80%的有28个,占比46.67%。罚金比高于120%的案件中,一审法院对于同一笔偷逃应缴税额的多名被告人,每一名均判处偷逃税款总额一倍左右的罚金,最后各被告人罚金数额相加将超过共同偷逃税款总额。罚金比低于80%的案件,原因主要在于除本案追究的被告人之外,尚有其他被告人被另案处理或有其他被告人已判刑。其中,偷逃应缴税额在第一档的罚金比平均为57.2%,偷逃应缴税额在第二档的罚金比平均为53.08%,偷逃应缴税额在第三档的罚金比平均为13.47%。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