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0年2月13日,一位名为“司马3忌”微博网友实名举报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的事件引起轩然大波,其向北京市民政局举报基金会的“四大罪状”(详见下图),现北京市民政局已受理。网友们对“司马3忌”褒贬不一,有说他是“哗众取宠”,也有人说是“勇敢的发声筒”;还有网友认为,韩红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她的善举有目共睹,在此次新冠状病毒肺炎期间,韩红捐款捐到快破产,可就是这样一位善良的人怎么还会被举报呢!
在民政局尚未定论的情况下,无论网络论战孰对孰错,不禁都会让我们对慈善基金会产生一个又一个的问号,慈善基金会是什么?慈善基金会如何保证募捐人钱财的用途?一般民众如何监督慈善基金会的违规行为?如果举报属实,慈善基金会的相关人员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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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不着急抨击举报人有何企图,也先不因举报而同情韩红……,我们先移焦,对准举报中提到的被举报对象——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让我们带着上述疑问,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角度,从法律层面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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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镜之民事部分
一、 慈善基金会
1、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2、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
3、慈善组织和基金会是交叉不重叠关系,两者共同特点是非营利性的,而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的组织形式成立。为了跟慈善组织的其他组织形式予以区分,本文里我们将以基金会形式成立的慈善组织统称为“慈善基金会”。
4、基金会的分类如下图。其中,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只能在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域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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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镜之行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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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镜之刑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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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陈 硕
律师
专注领域:行政法领域法律事务。
张 婕
律师
专注领域:企业顾问、破产清算、一般公司业务、资产管理/处置/清收领域法律事务。
孔应平
专注领域:刑事辩护,对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海上犯罪等有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