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6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新旧对比:30年巨变,企业必知的十大核心变化
一、前言2026年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6号,以下简称“新规”),并明确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1995年11月23日公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旧规”)将于2026年6月1日同时废止。至此,我国商业秘密行政保护规则迎来一次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系统更新。此次新旧规定更替,绝非单纯的条文增补或文字修订,而是我国立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浪潮,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商业秘密,开展系统性、现代化保护的关键举措,也标志着我国商业秘密行政保护正式迈入体系化、精细化、数字化的全新阶段。新规全文共31条,相较于旧规仅12条的篇幅,实现了从条款体量到制度设计的全面扩容,而其核心价值远不止于数量的增加,更是立法理念、保护范围、维权路径、监管规则的全方位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