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 | 海法思享会 原创团
文章作者 | 徐鹏副教授
01
简要介绍
02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海上行政执法主体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并非所有的海洋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海上行政执法主体,只有经过法律、法规授权才可以,如渔业行政主管机关是依据《渔业法》才拥有行政处罚权;并非所有海上行政执法主体都是行政机关,只要经过法律法规授权,非行政机关也可成为行政执法主体,如海警机构属于军事机构,经法律授权,也可成为海上行政执法主体。
然而,海警机构有其特殊性质,它是我国重要海上武装力量和国家行政执法力量,兼具军事属性和执法属性,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机关,具有准行政机关的特点。
此外,海警机构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及未来《海警法》获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但其仍属于一揽子式的概略授权,今后还涉及到一些法律的修改,如《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以获得具体的行政执法授权。
因此,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要求有关方面应当及时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海监机构与海警机构有所不同。海上行政执法主体必须以自身名义执法,若以接受行政委托方式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因其是以委托机构的名义执法,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在海上执法体制改革前,从事海上行政执法的海监机构,属于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并以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海洋执法,是接受行政委托,因此不是海上行政执法主体。
海上行政执法主体的变化是本次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引发当前海上行政执法某些问题的原因之一。
03
海上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海上行政执法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海上治安管理、海关缉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海上交通管理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海底电缆和管道铺设等。其中,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除了包括矿产资源、风能、海洋能等外,还应包括海洋空间资源,如海域的使用等。
为保障上述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被有效遵守以及预防、惩处违法,海上行政执法主体可对相关个人和组织,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处罚等措施。但随着海上执法机制的改革,目前海上行政执法中出现如下几大方面的问题:
随着海上执法机构改革,以前隶属海关、国家海洋局、农业部、公安部的海上执法机构整合成为海警机构,并被赋予海上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但是,新的海警机构与海洋管理机构,如海关、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村农业部及公安部,之间的具体权能划分以及如何协调配合,虽在中央层级已经明确,但该机制在地方层面具体如何落实,仍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② 海警机构与地方海洋综合执法机构间的配合与协调指导问题
在海警机构成立后,以前原属地方的海上执法机构仍保留,如地方的海监和渔政执法机构,并组成隶属地方的海上综合执法机构。这些机构与海警机构在相互协作方面,还有许多问题仍需探讨。
此外,海警机构对地方海上行政执法机构有协调指导职责,但作为军事机关的海警,因与地方海上执法机构隶属不同系统,如何具体落实指导工作仍待研究。
③ 海警机构的设立及相关职能立法后,仍需修改相关海洋立法
比如,渔业、海域使用管理、海岛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以具体授权海警机构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措施,但如何制定或修改相关立法、海警机构的立法权限以及对于其他涉海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何适用,仍有相当多问题需要被解决。
④ 海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问题
伴随着海警机构等海上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立,行政执法人员所面对的执法事项种类以及执法措施更为多样,需要掌握的法律规范也更为广泛。
然而,原涉海执法机构整合后的执法人员能力参差不齐,与当前繁杂的海上行政执法任务还不相匹配,需要加强对其教育培训,这也是当前海上执法亟需解决的问题。
04
世礼海法研究中心
将开展哪些研究工作呢?
世礼海法研究中心,作为旨在努力推进实务人员与专家学者交流研讨的平台,其接下来的主要工作将围绕包括海上行政执法在内的众多涉海领域的法律研究,对前述问题应予高度关注和参与解决。
为此,该中心在海上行政执法领域的工作,应包含如下内容:
随着海上执法机构改革的推进及执法力度加强,海洋行政强制及海洋行政处罚类案件会日益增多,同时新类型案件,如非法采矿以及涉及外国或敏感水域案件等,也会不断出现。
因此,这些案件所涉及的新问题,以及律师业务的接入点,将是我们重点研究的板块。
② 积极为海上行政执法活动立法建言献策
海上执法机构的统一,必然也伴随着相关法律的制定与修改,如此次《海警法》(草案)的公开征询意见,中心应积极参与研究并提出建议。
而为配合海上执法机制改革,还将涉及众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这些领域都是我们参与并推广世礼和中心的机会。
今后,该中心应通过课题研究、专家研讨及行业交流方式,积极为行政执法活动的相关立法提出建议。
③ 积极开展与海上执法机构的交流、合作
随着国家强调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海上执法机构将加强法律学习和培训工作,对社会教育培训的需求将日益增加。针对此类需求,该中心应加强与执法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对其关注法律问题加强研究并提出相应建议,为其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等。
05
今天和大家的交流,就暂告一段落。
世礼海法研究中心特聘专家团
• 研究中心主任 徐鹏简介
• 特别顾问 王冰简介
• 特别顾问 黄木荣简介
• 特邀研究员 郝会娟简介
• 特邀研究员 Aaron Cai简介
世礼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