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高等法院宣布汉堡王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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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堡王有限责任公司(Burger King Company LLC)与经营“Burger King Family Restaurant”(汉堡王家庭餐厅)的实体之间的纠纷中,德里高等法院认定“BURGER KING”(汉堡王)为驰名商标。 主审法官Prathiba M Singh指出,“BURGER KING”在快餐业被广泛使用,尤其是在汉堡上,并已取得了驰名商标的地位。Prathiba M Singh补充说,汉堡王家庭餐厅不得使用“BURGER KING”或任何具有欺骗性的近似商标,但可以使用“BURGER EMPEROR”(汉堡皇帝)作为食品和非酒精饮料的商标或标识,这样便解决了双方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