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徐建生
高级合伙人/律师
专注领域:知识产权布局与策略、知识产权/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投融资、跨境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域外诉讼管理
作者
奥利弗·施特克尔
von BOETTICHER Rechtsanwälte合伙人、注册知识产权法专家
“A
前言
“B
背景
某商标所有人拥有对某些商品在欧盟受到保护的一件商标。一家贸易公司在亚洲采购带有该商标的原装商品,而后其在未经该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将这些商品出口到欧盟(如德国)并在欧盟销售,其目的通常是试图从亚洲和欧盟之间的价格差异中获益。
“C
商标权穷竭
“D
其他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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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礼君